近日,麻栗坡县兑现2017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1.16万元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以及《云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办法》等相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,麻栗坡县在部队士兵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退役金的基础上,按部队发放比例80%计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,即按退役士兵每服现役满1年发放3600元,荣获三等功按5%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达3840元。 截至目前,全县共兑现2017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1.16万元。
据统计,2017年全县共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0人,其中:2年兵21人,4年兵1人,5年兵16人,8年兵2人。荣获三等功1人。(张正丽 聂星明 赵继军)
编辑:王正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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