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,提高残疾人工作宣传水平,鼓励残联干部职工多写稿、多投稿、投好稿,为全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麻栗坡县残联制定出台《麻栗坡县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》,细化工作目标、任务及奖惩措施。
《办法》规定,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信息采编上报力度,每人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,每少完成1篇惩罚10元,超任务完成1篇奖励20元。被各级媒体采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,被重复采用的,以最高级别奖励,不叠加奖励。被州残联网站、县政务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;被县委办信息科、县政府办信息科采用的每篇奖励30元;被省残联网站、州政府网站和州委办、州政府办信息刊物、文山日报等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;被中残联网站、省委办、省府办信息刊物、云南日报等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;被中央人民政府网站、人民日报、中国青年报、光明日报等采用每篇200元;被党和国家领导批示的,每篇奖励1000元;被中残联、省委、省政府领导批示的,每篇奖励500元;被省残联、文山州委、州政府领导批示的,每篇奖励300元;被文山州残联、县委、县政府领导批示的,每篇奖励200元。
(宗祥秀)
(编辑:骆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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