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3月15日起,麻栗坡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执行新标准。 计价器调试及价目表张贴工作预计在3月31日前完成,在此过渡期间,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新旧运价并存。 此次运价调整执行的新标准为: (一)城区范围:西至文天二级公路及山脚线下,东至麻栗坡县民族中学新校区及县职中新校区,北至多金属冶炼厂,南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(文政复〔2014〕14号)。 (二)城区范围内收费标准: 基价(起步价格):白天(6:01-21:59时段):基价为5.00元/车次(2公里内);夜间(22:00-6:00):基价上浮2.00元,即7.00元/车次(2公里内)。 计程价格:计程计价标准不分车型、排量及时段,超过2公里开始计程,每0.50公里(500米)跳一次价格,加收1.00元,巡游出租汽车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。 (三)城区范围外收费标准: 由乘客与驾驶员协商确定收费价格。 (四)燃油附加费: 不执行燃油联动机制。 预计月底前可完成全县120辆出租汽车计价器调试工作。 在此,麻栗坡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巡游出租驾驶员: 一是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计价器,不得有无故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、故意绕道行驶等违规行为; 二是要进一步做好文明服务,礼貌待客,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展现麻栗坡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良好精神风貌。 提醒广大市民群众: 一是如果您在乘坐出租汽车时遇到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、违规乱收费、不文明服务等行为,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876—6622680,我们将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; 二是需要您大力支持计价器打表工作,为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化运作当好良好市民; 三是也请您上车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为麻栗坡县创建文明美丽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。 (县运管局) (编辑:侯佑琴 排版:钟晓明 审核:梁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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