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网讯 12月26日,麻栗坡县3.92万城乡居民老年人获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,国家月基础养老金从原70元提高88元,省级月基础养老金15元,提标后月人均基础养老金由原来85元提高到103元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、财政部《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》要求,麻栗坡县按照从2018年1月起,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,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标准,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城乡居民老年人基础养老金调待兑现工作,全县共有3.92万名城乡居民老年人获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,于12月26日,已全部完成调待工作并已全部发放到城乡老年人手中。
本次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后,年人均增加养老金收入216元,社保部门年增加养老金支出达823.98万元。
(特约记者 沈启明 通讯员刘成菊)
编辑:侯佑琴
审核:资云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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